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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

时间:2020-04-10 17:44:44 来源:市旅发局

(一) 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

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景区恢复开放前应提前做好《旅游景区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是景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二)统一发布景区开放公告

各景区在获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恢复开放工作,自然类A级旅游景区由属地旅游行政部门统一发布公告,非自然类(场馆 、寺庙类等)A级景区由相关部门发布公告,未经批准,各旅游景区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和恢复开放工作。

(三)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报告

应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要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实行员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进入景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要关心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及时做好疏解疏导。

(四)强化员工上岗规范和防控培训

应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员工用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和分餐制;减少召开会议数量,必须召开的会议应缩短时间、控制规模。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

(五)落实游客实名登记和有效防护

应实行实名制购票,所有进入开放景区游客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并在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园。实行游客“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完整记录游客联络方式、来往交通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追踪。保持游客在交通、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相互间距。

(六)维护景区参观游览秩序

景区科学合理设置承载量。鼓励景区采取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接触。明确实施游览控流化管理,实时对外公布参观人数、人流量,加强景区内游客实时分流调控。提供多种游览线路可供选择,引导游客分流游览,在容易聚集的区域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疏导。 加大景区巡查力度,对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加强景区内野生动物防疫工作,禁止游客与动物直接接触。

(七)加强景区设施环境管理

及时对景区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景区内巴士等交通工具要及时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结合实际控制好载客容量。有条件的景区可以提供快餐、速食单人单桌服务。景区住宿客房落实一日一消毒制度,科学控制入住宾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与接待能力相匹配。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

(八)做好医务服务和安全生产

有条件的景区要准备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不具备条件的应当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加强景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对景区道路交通、消防设施、运行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符合恢复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九)加强公共卫生防控知识宣传

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中心、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发布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帮助游客掌握公共卫生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配合防控工作。

(十)加强沟通联动和应对处置

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发现疑似症状员工或病例的景区,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工作,暂时关闭景区,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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