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文化局机关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根据《中共山南市委员办公室、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山委办﹝2024﹞52号,《中共山南市委员会机关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的批复>》山机编发﹝2024﹞18号,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单位,加挂山南市文物局牌子,所属有正科级公益一类二级预算单位--文旅融合发展中心。
1.文化和旅游局职能
(1)贯彻执行文化、文物和旅游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和旅游制度措施,起草文化、文物和旅游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相关改革工作。
(3)指导、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山南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规划,指导、推进全域全时旅游发展。
(4)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文化惠民和文化“润边”工程,以文化艺术形式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和博物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和博物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7)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重大产业项目带动战略,负责推进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协调、安排、管理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国际和地方财政投资,推动旅游产业融资体系建设。
(9)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管理文化旅游市场。
(10)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按规定权限监督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指导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负责全市文物调查勘探、考古挖掘工作。
(12)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3)指导全市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申报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14)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文物研究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工作。规范民间收藏,引导文物市场健康发展。
(15)根据授权,管理、指导文化、文物、旅游和博物馆对内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管理大型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6)负责完成着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生活品质、生态文明建设和墙边固边兴边富民走在全区前列专项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助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生活品质、生态文明建设和强边固边兴边富民走在全区前列。
(17)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处置工作。
(1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文旅融合发展中心职能
(1)负责指导全市文旅系统推进完善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巩固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参与研究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承担组织实施有关服务保障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3)负责全市旅游咨询服务体系、旅游集散体系建设的研究、协调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4)负责文化和旅游产品研发、规划设计、信息化建设及统计调查等工作,协助推动文旅行业深化“放管服”改革。
(5)承办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汇总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山南市艺术团、山南市群众艺术馆、山南博物馆、山南市图书馆。
(一)山南市文旅局机关部门本级
根据《中共山南市委员办公室、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山委办﹝2024﹞52号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有10个行政科室、分别是: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2.政工人事科、3.艺术科、4.公共服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科、5.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科、6.市场管理科、7.执法监督科、 8.文化融合发展与交流合作科、9.文物保护与考古科(革命文物科)、10.文物督察与博物馆科技科。根据合发展中心的批复>》山机编办发﹝2024﹞18号文件精神内设1个科室(中心),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
单位编制人数31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6名、党组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0名。
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2025年底实有干部职工113名、其中:在职职工51名、退休职工48名(正式职工退休31名、工人退休15名、公益性退休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9名、长期临时工2名、大学生志愿者2名、“三支一扶”人员1名。车辆编制4辆,实有5辆。
(二)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单位
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单位4个,分别为:山南市艺术团、山南市群众艺术馆、山南市博物馆、山南市图书馆。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总计6206.58万元、支出总计6206.58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均减少1732.88万元、减少21.83%。主要原因:一是以前年度文物项目质保金大多列入上年预算,2025年项目质保金列入预算较2024年少;二是2025年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文物考古与抢救性保护经费等年初以均衡性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到县区,导致预算总收支较上年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6206.58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
本年支出6206.5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6206.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06.5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620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6.95万元、占总预算的30.89%;项目支出4289.63万元、占总预算的69.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206.58万元、支出6206.58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32.88万元、减少21.83%、主要原因:一是以前年度文物项目质保金大多列入上年预算,2025年项目质保金列入预算较2024年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2025年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文物考古与抢救性保护经费等年初以均衡性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到县区,导致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6.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32.88万元、减少21.83%、主要原因:一是以前年度文物项目质保金大多列入上年预算,2025年项目质保金列入预算较2024年少;二是2025年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文物考古与抢救性保护经费等年初以均衡性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到县区,导致预算总收支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6.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5750.33万元、占92.6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08万元、占3.9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7.19万元、占1.57%,住房保障(类)支出114.99万元、占1.85%。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34.19万元、支出决算为620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5147.7万元(1)行政运行(项)1480.53万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5.74万元;(3)文化活动(项)666.35万元;(4)群众文化(项)49.71万元;(5)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99.13万元;(6)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50.78万元;(7)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316.7万元;(8)旅游宣传(项)565.65万元;(9)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194.07万元;(10)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499.14万元。比2024年减少574.98万元,减少10.84%,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多数以提前告知形式下发至县区,导致本级预算资金较上年减少;二是2025年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以均衡性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到县区,导致预算总收支较上年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602.53万元。比2024年减少1346.59万元,减少69.09%,主要原因:一是以前年度文物项目质保金大多列入上年预算,2025年项目质保金列入预算较2024年少;二是2025年文物考古与抢救性保护经费等年初以均衡性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到县区,导致预算总收支较上年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44.08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7.9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3.99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36.66万元,增长34.25%,主要原因2024年因机构改革职工人数较上年增加以及社保基数相应增加,导致费用相应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9.35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22.07万元,增长127.72%,主要原因2025年退休和调出本单位人员较上年增加,按规定缴纳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较上年增加,导致支出增加;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42.76万元,同比增加25.31万元,增长145.04%,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原文化局和原旅游发展局合并为山南市文化文化和旅游局,2家单位的职能职责、编制和实有人员同时合并,2025年年初预算按新职能编制,导致2025年公益性岗位人数较上年增加,补助社保基数增加,相应的单位配套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97.1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项)80.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7.1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37.23万元,增长62.09%,主要是因机构改革,原文化局和原旅游发展局合并为山南市文化文化和旅游局,2家单位的职能、编制和实有人员同时合并,2025年年初预算按新职能编制,导致2025年人员社保单位增加及基数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14.99万元,住房公积金(项)114.99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42.17万元,增长57.91%,主要是因机构改革,原文化局和原旅游发展局合并为山南市文化文化和旅游局,2家单位的职能、编制和实有人员同时合并,2025年年初预算按新职能编制,导致2025年费用相应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6.95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1751.8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公用经费165.0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94万元、支出决算为35.06万元、完成预算的94.91%、与2024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5.93万元、增长83.2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文化局和原旅游发展局合并为山南市文化文化和旅游局,2家单位的职责职能、编制和实有人员、车辆编制等合并,涉及的业务领域点多、面广、目前实有的公车车况差、文旅执法、文物方面下乡任务重等因素,导致车辆、因公出国等费用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17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数的6.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77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数的93.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数的0.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数2.17万元。
因工作需要,2025年本单位参加法国巴黎国际旅游专业展,产生出国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77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7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料及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32.77预算数持平。与2024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4.27万元、增长43.54%、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文化局和原旅游发展局合并为山南市文化文化和旅游局,2家单位的职责职能、编制和实有人员、车辆编制等合并,涉及的业务领域点多、面广、车辆使用率大幅提升,且目前实有的公车年久失修车况差,文旅执法、文物方面下乡任务重等因素,导致车辆费用较上年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22人次,为日常工作接待。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08万元、完成预算的5.45%。与2024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51万元、减少80.95%、主要原因单位日常接待严格按公务接待相关无公函不接待等文件规定执行,同时2025年接待工作任务较上年有所减少。
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59个,资金6869.53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611.86万元,地方资金6257.67万元。分别是:1.党建经费4.74万元;2.法律法律顾问4万元;3.市场管理专项业务及安全生产经费16万元;4.文化执法专项业务经费27.32万元;5.贯彻落实保障法及非遗保护业务经费5万;6.文物督察运行经费29.984万元;7.慰问费5.4万元;8.强基惠民5万元;9.雅砻文化旅游节经费(文化发展资金)300万元;10.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经费(文化发展资金)25万元;11.文化交流活5动经费(文化发展资金)20万元;12.山南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文化发展资金)40.22万元;13.山南市桑耶寺院内保护及环境整治工程46.72万元;14.桑耶寺乌孜大殿壁画壁画工程(一期)415.88万元;15.敏珠林寺消防水源工程24万元;16.文物考古调查及抢救性保护经费(文化发展资金)407.49万元;17.开展军民文化融合发展活动(转移支付)20万元;18.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服务体系建设补助(因素分配资金)(转移支付)392.18万元;19.文化人才经费88万元;20.文艺创作扶持和奖励经费(文化发展资金)72万元;21.编制规划费(文化发展资金)50万元;22.锅庄舞大赛活动经费(文化发展资金)120万元;23.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专题晚会(文化发展资金)100万元;24.山南演出季(文化发展资金)219万元;25.文化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经费(文化发展资金)2.5万元;26.泽帖尔编制技艺书籍编篡印刷项目(文化发展资金)59.5万元;27.山南市“礼赞新中国”舞蹈大赛资金(文化发展资金)55.85万元;28.首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讨会经费(文化发展资金)39.82万元;29.文化公众号建设运营项目2.89万元;30.葱堆措巴文物保护维修工程38.39万元;31琼结雪康庄园维修保护项目35万元;32.敏珠林保护规划6.2万元;33.洛扎吉堆墓群保护规划4.3万元;34.拉加里王宫展示工程49.13万元;35.藏王墓新建博物馆安防工程110万元;36.智慧旅游导览项目(旅游发展资金)110万元;37.慢直播(旅游发展资金)9万元;38.旅游气象平台运维费(旅游发展资金)10万元;39.冬游西藏奖励扶持(旅游发展资金)200万元;40.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培训(旅游发展资金)15万元;41.文旅行业送教下乡培训(旅游发展资金)12.59万元;42.旅游产业扶持资金--评比星级酒店奖励(旅游发展资金)40万元;43.“山南号”旅游包机包列宣传季(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44.旅游系列主题活动(旅游发展资金)240万元;45.环羊湖自行车公开赛(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46.文旅市场宣传推广周(旅游发展资金)160万元;47.跟着网红“智”游山南(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48.宣传氛围营造项目(旅游发展资金)225万元;49.文旅对外宣传资料及宣传品设计印制项目(旅游发展资金)80万元;50.旅游市场开拓奖励(旅游发展资金)300万元;51.文旅智慧信息短信项目(旅游发展资金)32万元;52.网络安全运行项目(旅游发展资金)7万元;53.文旅网络自媒体运营维护项目(旅游发展资金)161万元;54.基础设施建设--玉麦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90万元;55.旅游标识标牌项目资金20.48万元;56.文化惠民活动经费(转移支付)19万元元;57.全区锅庄舞大赛活动经费(转移支付)180万元;58..全区重点文物野外看管人员经费(转移支付)0.68万元;59.文物保护和考古业务经费14.1万元。
十一、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预算政府采购项目4个,实际执行采购3个项目,支出共计341.03万元,分别为:1.文旅市场宣传推广周(旅游发展资金)预算160万元,支出98.73万元;2.文旅网络自媒体运营维护项目(旅游发展资金)预算161万元,支出132.71万元;3.宣传氛围营造项目(旅游发展资金)预算225万元,支出109.5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2288.14平方米,较2024年底减少4833.3平方米,原因是根据山机管局发【2025】38号文件《关于同意市文化和旅游局固定资产核销的批复》;根据山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市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屋资产划转的批复》(山机管局发【2025】66号),减少房屋面积。
本部门共有5辆一般公务用车,其中2025年底分别在文化和旅游局资产系统3辆,原旅游发展局资产系统2辆,2025年决算报表中3辆(为文化和旅游局资产系统的实有车辆数量)。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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