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二届六次会议 第2026084号(乡村振兴类)提案的答复
噶玛多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细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年度考核评估评分标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山南市是西藏非遗资源富集区,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9项、代表性传承人18名;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76项,代表性传承人72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8项,代表性传承人38名,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65余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37余名。近年来,我局严格落实非遗传承人管理办法,建立年度考核+动态管理机制,围绕传承活动、带徒授艺、资料整理、展演展示等开展年度评估,对考核合格的按时发放传承补助,对履职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推动传承人切实履行传承义务。
针对“关于细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年度考核评估评分标准的提案”,经与自治区文旅厅非遗处对接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年度考核评估评分标准相关事宜,上级部门答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年度考核评估评分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全国都是一致的标准,地方无法做修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年度考核评估评分标准由自治区层面负责审核把关执行,不建议地市进行修改;市、县级非遗传承人年度考核评估评分标准若市级要进行细化完善,建议要充分征求意见,全面系统评估细化标准后的可行性、有效性等因素。近期,科室对接了解到自治区文旅厅2027年将会对非遗传承人考核评估标准进行重新调整完善,各地市可以参照执行,特别是山南市非遗传承人考核标准细化工作建议按照自治区标准和要求进行完善。按照自治区文旅厅非遗处的反馈意见,后续将制定《山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年度考核评估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关于市县级非遗传承人年度考核评估评分标准细化方面的修改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0893-782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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