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南旅游“营销活动奖”奖励资金的兑现公示
根据《山南市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我局按照申报审批程序,对旅游要素及人才建设奖、营销活动奖进行了评审,并经11月22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符合兑现2023年山南旅游旅游要素及人才建设奖、营销活动奖奖励条件的对象和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
一、旅游要素及人才建设奖
1.对今年新评定四星级酒店:格尔东赞大酒店励资金50万元;
2.对今年新评定三星级酒店:洛扎县陇巴庄园酒店、隆子县扎日宾馆、加查县达尔古酒店、乃东区怡程酒店分别奖励资金10万元;
3.对错那市第五批全国红色五好讲解员扎西卓玛奖励0.5万元。
二、营销活动奖
1.对乃东区旅发局申报的“藏源山南 爱在乃东”主题旅游宣传推介会奖励资金16.57万元;
2.对浪卡子县旅发局申报的2023年西藏浪卡子县旅游推介活动奖励资金2.37万元;
3.对贡嘎县旅发局申报的“山高水长湘藏情 民族团结一家亲”长沙旅游推介会奖励资金3万元、贡嘎县2023年旅游推广会暨第二届“旅游形象大使”选拔活动奖励资金6万元;
4.对刘琼文旅开发有限公司举办的刘琼村村落民俗文化旅游体验宣推系列活动奖励资金9万元;
5.对青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举办的藏戏第一村--藏历新年主题活动奖励资金10.8万元。
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若有异议可在本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旅发局市场促进科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08937820259
山南市旅游发展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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