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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着力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水平

时间:2023-08-31 11:03:39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山南市着力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水平

近年来,山南市紧密结合当前地质灾害防治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能力,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水平。

抓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两个主体责任,以召开山南市自然资源工作会议为契机部署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启动年度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制定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召开山南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会,安排部署“三查”、汛期应急值班及重点隐患点排查等工作,坚决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抓排查巡查,落实工作制度。坚持“防重于抢、立足于防”原则,贯彻“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地质灾害点“三查”工作,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和灾(险)情速报制度,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对突发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出应急处置。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逐月制定汛期应急值班表,以“电话+微信工作群”的方式畅通灾(险)情速报渠道,切实做到“每日报平安”;通过现场勘查、电话通知、微信群宣传等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切实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抓监测预警,筑牢防御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人防+技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发挥专业地勘队伍技术支撑作用,按照山南市地质灾害防治“一盘棋”思路,建立形成覆盖市县两级的地灾应急专业队伍体系。2023年上半年,已完成群测群防难度大、变形趋势较明显、成灾风险相对较高、威胁人数较多的5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普适型监测建设任务。

抓工程治理,守护群众财产。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落实防治与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人为工程活动,特别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种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监管。对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落实,加大巡查力度,杜绝因工程建设引发新的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按质按量加快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确保治理工程在主汛期积极发挥效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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