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 > 文旅动态

关于做好“十一”、中秋假期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

时间:2025-09-26 19:35:00 来源:山南市文旅局



各县(区、市)文旅局、全市各文旅企事业单位:

2025年“十一”、中秋假期将至,为确保我市文旅行业安全、平稳、有序,根据国家文旅部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全国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和假日市场工作视频会议和自治区文旅厅关于假期文旅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请各县(区、市)文旅局、各涉文旅企业认真落实。

1.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范。

设旅企业要针对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民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等室内活动场所的火灾风险特点,设置明显的安全疏散路线提示标牌,提示进入人员关注所在位置安全疏散路线,及时整改消除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加强员工消防培训演练,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放假期间场所“闭店断电”,专人巡查用火用电重点风险点位。

2.加强行业安全风险防范。

各县(区、市)文旅局要强化执法联动,积极与交运、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形成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合力。各文旅企业要强化全面自查,全面落实各类文旅场所的安全措施,建立问题台账。要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不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禁止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3.加强A级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工作。

各景区(景点)要管控好每日客流量,做好游客疏导,严防拥堵、踩踏。严格落实“十一”、中秋期间景区内开展的活动备案制度,严禁在自然景区、森林景区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劝导游客禁止私自闯进未开放景区(景点)。各类景区(景点)娱乐设施设备做好安全检测检验,加大巡查和维护保养力度,完善应急处突预案,严禁设施设备“带病”运行。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认真落实防范应对极端天气的应急措施,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做好临灾预警,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行业乱象整治工作。

各县(区、市)文旅局要持续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整治工作,加强旅行社、导游、景区购物店的管理,大力整治哄抬物价、诱导消费行为,各旅行社要加强旅游包车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切实履行旅游安全出行培训告知义务。严格落实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5.加强文明旅游工作。

深入开展“培树文明向上新风、崇尚健康幸福生活”宣传教育进景区、进星级旅游饭店、进歌舞娱乐场所活动,树立“文明旅游、游客至上”的服务理念,积极践行文明旅游规范。各文旅企业要承担起文明旅游的宣传、服务责任,做到热情待客、礼貌得体,引导游客健康文明旅游,安抚好游客情绪,组织好旅游秩序。

6.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应急值守。

各文旅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十一”、中秋假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专人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广大市民游客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