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212057号 (其他类)提案的答复
阿旺旦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顶古钦寺跳神舞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到市级级别文物保护单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查核了山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确定古钦寺跳神舞目前是属于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与扎囊县文化局取得联系,再次核实古钦寺跳神舞的列入县级非遗项目的时间及其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5月25日,邀请您到市文化局与非遗科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主要了解古钦寺跳神舞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及传承年限、传承脉络等情况,非遗科负责人对古钦寺跳神舞项目今后的保护与传承措施方面提出了个人建议,协调扎囊县文化局组织专业拍摄人员到吉汝乡顶古钦寺拍摄录像顶古钦寺羌姆表演全过程,为下一步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做准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山南实际,每隔四年组织评审一次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2024年将组织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已通知扎囊县文化局将把古钦寺羌姆舞列入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名单。2024年我局将会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及专家库专家对古钦寺羌姆舞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初审、终审、公示等评审程序,审核通过后将其列入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公布命名。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山南市文化局0893-782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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